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44 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我校组织评议专家考察,拟将南阳中医药学校作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7日
来电来访时间: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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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2月28日